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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训中心

西安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实训中心开放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19-08-29     作者: admingl     浏览数:    分享到:

为保证我院学生教学质量,提高学生临床基本技能,更好地发挥实训中心在医学生培养过程中的作用。特制定实训中心开放管理制度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实训中心开放时间:1.课程安排及考核时间:依据临床技能操作课程安排进度进行按时开放。2.自由开放时间:由学生根据自身对技能操作训练的需求提出申请,由实训中心老师安排具体时间。
二、使用实训中心培训或考核前需提出申请,注明要进行的培训或考核的内容、所需仪器、设备及课程时间。
三、使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各项使用和管理规定。
四、各实训室使用期间,要有一名临床教师或中心工作人员在岗值班,随时解决学生在技能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。
五、实训中心值班人员需检查学生实训的内容和进程;学生的实训操作必须与申报的内容相符,禁止从事与实训教学无关、或具有危险性的实训操作。实训中心工作人员和教师有权制止不规范行为,对于不听劝阻者,取消其使用实训室的资格,并上报学院处理。
六、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开放期间的各项记录,检查各种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,确保开放实训室的正常运转。
七、使用结束后,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登记,对损坏的仪器设备登记上报或及时修理,并为下次技能操作做好准备。